一、事项名称
财政投资评审
二、设定依据
(一)《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桂财预〔2011〕82号);
(二)《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
三、送审条件
根据《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70号)第二章相关规定,送审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未纳入发展与改革部门审批范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建单项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
2.大型修缮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
(二)工程项目概(预)算评审范围:未纳入发展与改革部门审批范围的,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或补助资金占投资总额10%以上(含10%)的建设项目。
(三)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范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占投资总额30%以上(含30%)的建设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已经财政厅评审,且招标控制价未超过评审审定金额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
(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范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超过财政厅审定的项目支出预算、概(预)算或招标控制价10%以上(含10%)的建设项目。
(五)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范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或企业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占投资总额30%以上(含30%)的建设项目。
(六)自治区财政厅认为需要评审的其他项目。
(七)涉密项目暂不纳入评审范围。
(八)已列入审计厅年度审计计划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财政厅不再进行评审。
四、项目送审材料
(一)项目送审资料表:建设单位根据评审类别填写相对应的送审资料表并加盖公章,表格详见附表。
(二)完整的项目资料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等。
五、评审业务流程
(一)项目送审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建设单位报送评审资料。由建设单位根据评审类别按附表填写相对应的表格盖章后,并将完整的项目资料送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签收资料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送审资料齐全的项目,进行资料签收;对送审资料不齐无法进行评审的项目,退回建设单位补齐后再签收。
(三)项目初审与核对
一级审核完成初审工作后,通知建设单位对初审结果进行核对,并由对数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
(四)项目复审
对初审核对结果,进行二、三级复审。
(五)意见反馈及确认
将复审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经沟通确认后,出具最终评审结果交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六)下达评审结论
将评审结论函和评审报告报中心领导审定后,经相关业务处室会签,报厅领导签发,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下达评审结论。
(七)项目后期整理归档
将不需要存档的送审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将需要存档的项目评审资料归档。
六、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办理地点: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综合楼;
业务咨询电话:2863501、28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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