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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2018-08-22 15:22     来源:广西财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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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自治区财政一直坚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全面落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加大投入,制定出台一些新措施:  

  一是支持设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孵化成功率。鼓励全区各地充分利用大学生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孵化工作绩效给予适当奖补资金。创业孵化基地设立之后,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进入基地创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提高成功率。   

  二是参加就业见习,获得补贴。从2017年起,将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人·月。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为日后步入社会就业奠定基础。 

  三是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当年执行的一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是继续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目前“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30000元;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自治区财政还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集中培训等给予补助。高校毕业生若是愿意到基层服务,参与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可以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到基层锻炼。 

  五是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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