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民营企业二期班,以下简称“民营二期班”)选拔程序,经报名、推荐和审核等环节,已产生民营二期班拟培养对象。我厅于2023年12月25至29日对拟培养对象的情况开展公示。截至公示截止日期,我厅未接到有关投诉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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