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力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2月6日起(截止时间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实施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在医保基金中单列疫苗接种专项预算。各级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分担50%,地方财政分担的50%部分,自治区与设区市本级(含城区)按5:5分担,自治区与县(含县级市)按8:2分担。
广西财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统筹地区按规定及时上解疫苗专项预算,按规定从医保基金拨付疫苗专项预算资金39.86亿元,支持全区统一采购新冠病毒疫苗,开展全民免费接种,有序推动加强免疫接种。近期,自治区财政厅已组织完成2021年2月6日—6月30日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并及时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6.32亿元,用于对医保基金的补助,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不受影响,助力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根据统计,截至12月13日,广西3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已达91.3%。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结算工作,按规定拨付疫苗接种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开展2022年全民加强免疫接种;同时密切关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按规定落实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资金,助力构筑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好转。
编辑:蒋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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