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

热门推荐: 惠民惠农补贴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厅机关动态

最新!五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3-01-11 17: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字体: 打印 下载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区资助工作顺利开展,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广西军区动员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一、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分担和预算安排、资金管理和监督、附则共5章,附17个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其中:高等教育10项,分别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等职业教育4项,分别为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普通高中教育3项,分别为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二、主要修订情况

《办法》主要参照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调整部分学生资助政策对象和范围。明确将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和烈士子女等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等政策范围给予相应的资助。

二是调整部分学生资助政策补助标准。结合乡村振兴过渡期“四不摘”及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精神和要求,将普通高中一等国家助学金由原每生每年3500元调整为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由原每生每年100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三是明确部分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为全部用于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不能用于资助工作。

四是补充完善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内容。对中职国家奖学金的政策内容和细则进行补充完善。

五是明确受助学生认定和动态调整时限。完善各学生资助政策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季学期受助学生动态调整为开学两个月内。

六是调整高中和中职助学金资金发放方式。明确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方式为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银行储蓄卡发放。

七是删除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规定。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表述中不再明确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具体的资助比例。

学生资助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民生政策,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以对学生、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资助资格的认定、评审和资金发放等工作,指导市县有关部门及学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应助尽助,切实提高资助育人水平。

编辑:卢清建

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