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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7 16: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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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区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厅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6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本级;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心、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区财政科学研究所、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6,048.31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1,874.32万元相比,增加4,173.99万元,增长19.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753.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21,251.24万元增加4,502.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落实投资评审应评尽评要求,评审业务的送审额和净核减额大幅增长,所需的评审委托业务费相应增加;二是增加新录入人员经费、正常晋级晋档的工资费用及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五险一金。

2.其他收入126.2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13.27万元增加1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取得上级财政宣传奖励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8.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609.81万元减少4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列支结转至2020年使用的项目资金已在当年使用完毕。

(二)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6,048.31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1,874.32万元相比,增加4,173.99万元,增长19.08%,具体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63.6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9,306.16万元增加2,857.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增加财政信息化建设支出;二是因投资评审业务量增加,所需的评审委托业务费相应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财政专项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广西“十百千”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财政票据印刷、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0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本级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478.67万元增加456.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相应的退休补贴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34.87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338.67万元增加96.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5.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580.60万元增加124.6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809.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168.23万元增加64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2021年部分资金列支结转到2022年使用,增加了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22.30万元,较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21,683.07万元增加3,539.23万元,增长16.32%,其中:基本支出10,893.14万元,项目支出14,329.16万元。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856.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2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66.42万元,年初预算为5,835.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职级绩效部分)、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结算部分),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公车、通讯、物业补贴,此外新招录一批人员,从而增加了行政人员的经费支出。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7个参公事业单位及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4,116.9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62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因受疫情影响,部分会议、培训、出国等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7个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相关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法治建设、年度部门决算、财政票据印刷、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9.5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1%。机关服务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决算为41.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预算改革业务主要用于厅属单位预算编审、预算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决算为31.3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60.31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决算数比预算数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国库管理方面的培训、会议和考察(占年初预算的48%)以及部分财政国库监督检查等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财政国库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47.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8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财政监察支出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101.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27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信息化建设支出主要用于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网络安全、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22.6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投资评审应评尽评要求,评审业务的送审额和净核减额大幅增长,所需的评审委托业务费相应增加,追加安排2,500多万元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等业务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1.6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246.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一批人员,从而增加了事业人员的经费支出。事业运行主要用于除机关服务中心外的7个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8.5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9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主要用会计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类“十百千”人才培养、干部教育培训、财政课题研究等专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86.5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59.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相应的退休补贴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9.7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4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单位养老保险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2.6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70.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单位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01.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该项支出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371.4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63.4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705.2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0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3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26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8,968.00万元,年初预算为

7,73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职级绩效部分)、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结算部分),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公车、通讯、物业补贴,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663.63万元,年初预算54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261.52万元,年初预算数

1,50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35万元增加17.39万元,增长43.1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比年初预算140.67万元减少82.93万元,下降58.95%,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疫情影响无公务出国事项,国内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支出36.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影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5万元。其中:

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33万元,完成追加预算的87.29%,比上年增加18.33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厅级干部保障用公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该费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平均每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比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66.44%,主要用于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用餐支出。增长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21批次,116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1,077.58万元,比2020年度的977.42万元增加100.16万元,增长10.25%,其中,行政单位791.68万元,比上年707.72万元增加83.96万元,增长11.8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85.91万元,比上年269.70万元增加16.21万元,增长6.0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8.5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2.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共有车辆12辆,包括: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对2021年度7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4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87%。组织对2个补助市县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较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各项目自评得分为: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项目99.17分,办公楼专项修缮费项目96分,办公运转专项经费项目85分,办公楼物业管理专项项目83分,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94.16分,广西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99.99分,财政投资评审委托评审费项目100分,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奖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90分,灾备中心补助市县经费项目90分。

2021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69.64万元,从自评情况看,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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