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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4-02-20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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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布置、汇总等具体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复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区本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障资金月(季)会计报表;承担相关绩效评价日常工作;协助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321.39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21.39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9.99%,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单位资金0.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21.39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75%,同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5.26%;项目支出预算4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5%,同比减少7.92万元,下降15.68%。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24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8%,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0.6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40%,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6.33%。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2%,同比增加0.73万元,增长6.3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0%,同比增加1.19万元,增长6.3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75%,同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5.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2.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1%,同比增加14.26万元,增长6.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1%,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2.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8.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8%,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6.2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5%,同比减少7.92万元,下降15.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37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1.37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91%。其中:基本支出278.81万元,项目支出42.5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运行206.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2.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管理相关工作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12.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81万元,同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5.26%。其中:

人员经费25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28.19万元,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2.83%。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50万元,同比减少4.92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全部为集中采购服务类。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预算资金40.48万元。

重点项目名称:全区社保资金预算管理专项经费,预算资金:40.48万元,2024年绩效目标为:做好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设1条数量指标:实现所检查的市、县(区)绩效评价全覆盖≥124个;设1条质量指标: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检查并出具审核报告=100%;设1条时效指标:考核时间在2024年12月15日前往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按标准支付委托业务费,不高于南宁市内付费标准约800元/人·天,南宁市外付费标准约1100元/人·天;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较有利于后续职能工作顺利开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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