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资评备271号
南宁开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由李莉、胡锡云、陈文志变更为李莉、胡锡云、戚锦镇。
请南宁开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时将变更信息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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