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职务 |
任职 起止 时间 |
2019年度从本企业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单位:万元) |
2019年度任期激励收入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在关联方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 |||
应付 年薪
(1)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2) |
其他货币性收入(注明具体项目并分列)
(3) |
合计
(4)=(1)+(2)+(3) | ||||||
李兵 |
董事长 |
2016年4月至今 |
47.44 |
7.55 |
2.88 (公务交通补贴) |
57.87 |
未核定 |
否 |
0 |
周超 |
副总经理 |
2016年6月至今 |
40.33 |
7.55 |
2.304 (公务交通补贴) |
50.184 |
未核定 |
否 |
0 |
备注:1.上表披露的“应付年薪”为税前年度薪酬,未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每三年核发一次,“2019年度任期激励收入”为折算至当年的任期激励收入。
3.上表披露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数据仅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公司未缴纳职工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