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9月,自治区财政厅人事任免情况如下:
王代玉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黄国希、何晓晶2名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孙良权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职务;
邓奕红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金涛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
刘建军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国防政法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职务;
肖东海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处长职务;
王真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处长职务;
黄高留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国防政法处处长职务;
华树鸿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职务;
潘娜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党政群团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覃捷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国艳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慧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聘林鹭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六级职员,免去其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其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六级岗位聘用合同;张晓波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党委正处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陈耀军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职务;
杨朝霞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玫岑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超明同志任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黎海源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帅金晶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汉松同志任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六级岗位,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党政群团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飞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德瑀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副主任,兼任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陆昌珍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一级调研员;
陈庭均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党政群团处一级调研员;
欧春媚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级调研员;
秦秋次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一级调研员;
刘秋华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一级调研员;
谢立丹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二级调研员;
任莉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李金明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黄漫红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三级调研员,现工作岗位不变;
莫承明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张家成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三级调研员;
韦素梅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焦勇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
黄立臣同志晋升为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四级调研员;
陆增凯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曹润林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解除其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六级岗位聘用合同;
张帆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其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管理六级岗位聘用合同;
曾绍周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六级岗位,解除其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管理七级岗位聘用合同;
盘礼海同志挂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挂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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