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欧春媚、霍立维两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上述两名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9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1722)。
公示情况如下:
欧春媚,女,1963年3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南丹,广西区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财政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霍立维,男,1963年9月生,汉族,籍贯北京市,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拟任职务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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