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建〔2014〕9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桂办发〔2013〕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4年第一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公益捐赠资金下达你市(县)(详见附件),专项用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项目,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请严格按照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印发自治区本级“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公益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美丽办”发〔2013〕11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4年第一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公益捐赠资金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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