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购车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52亿元,公务接待费0.7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亿元。“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总额与分项金额与2022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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