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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01-28 10:43     来源:广西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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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以来,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区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势,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良好。2013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000.51亿元,增长10.5%。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16.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7.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9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8.5%。同时,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3539.75亿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3344.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4.78亿元,其中:专款结转170.73亿元,净结余24.05亿元。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6.84亿元,比2012年(下同)增长12.9%(按财政部统一口径计算,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5.3%);转移性收入2222.9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1798.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0.9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调入资金31.83亿元,政府债券收入95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24亿元。 

  在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4.8%。其中:增值税98.76亿元,增长16.4%,主要由于“营改增”改革后部分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入库;营业税303.67亿元,增长15.8%;企业所得税93.86亿元,增长9.2%;个人所得税27.74亿元,增长14.7%。非税收入完成44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25.6%,增长9.5%。其中:专项收入40.72亿元,增长29.6%,主要由于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等大幅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70亿元,下降2.5%,主要由于国有企业经营业绩不理想导致上缴的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下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6.38亿元,增长39.6%,主要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等大幅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0.21亿元,罚没收入38.10亿元,其他收入29.72亿元,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92.26亿元,增长6.9%;上解中央支出3.7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50亿元;调出资金1.3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8亿元;年终结余194.78亿元。 

  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604.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完成年度预算的94.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1%(主要由于2012年有24.23亿元的一次性支出因素,2013年部分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本级新增安排的分担资金共计18.26亿元无法在年内形成支出,以及中央补助资金增幅较低);科学技术支出5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52.9%,完成年度预算的98%,增长2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2亿元,完成预算的136.6%,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增长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9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2%,完成年度预算的96.4%,增长2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1.3%,完成年度预算的96.7%,增长12%;农林水支出368.81亿元,完成预算的127%,完成年度预算的93.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9.4%(主要由于2013年中央下达我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等专项补助比2012年减少31.82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等完成预算均达到100%以上。此外,节能环保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由于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同比大幅下降;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和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中央下达海域使用金补助资金减少和全区海域使用金短收后相应减少支出安排,以及2012年有安排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5亿元的一次性因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其他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由于年初预留在该科目反映的大部分专项资金已按其实际支出内容相应分解到相关支出科目反映。按可比口径计算,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增幅均高于法定增长要求。 

  2.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2318.54亿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282.5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6亿元,其中:专款结转33.12亿元,净结余2.88亿元。 

  (1)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6.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3.2%(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5.8%);转移性收入2011.9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1798.8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8.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4.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7亿元,从偿债准备金和土地出让金中分别调入资金8.56亿元和9.96亿元,政府债券收入95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24亿元。 

  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24.11亿元,增长15.1%。其中:增值税32.21亿元,增长18.7%;营业税154.39亿元,增长15.7%;企业所得税26.90亿元,增长7.6%;个人所得税10.41亿元,增长14.6%;城市维护建设税0.19亿元,来源于中央财政调库划分给我区的随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非税收入完成82.47亿元,增长8.2%。其中:专项收入7.82亿元,增长57.2%,主要由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大幅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20亿元,下降5.1%,主要由于2012年有清缴历年耕地开垦费入库的不可比因素;罚没收入13.35亿元,增长4.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72亿元,增长29.4%;其他收入3.38亿元,增长115.3%,主要由于2013年有“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公益捐赠资金增加等不可比因素。 

  (2)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6.81亿元,增长0.7%,完成预算的92.6%,主要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249.85亿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下达市县并体现为市县支出,考虑该因素后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148.1%;上解中央支出3.7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43.0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0亿元;调出资金1.34亿元(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债券转贷支出6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16亿元;年终结余36亿元。 

  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91.72亿元,完成预算的134.7%,完成年度预算的95.2%,增长6.5%;科学技术支出2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35.5%,完成年度预算的93.4%,增长2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35.9%,完成年度预算的95.2%,增长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完成年度预算的97.9%,增长2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4亿元,完成预算的36%,完成年度预算的97.4%,增长20.2%;农林水支出59.3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1%,完成年度预算的92.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7%(主要由于2012年安排的集中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和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等1.99亿元在本级列支出的不可比因素,2013年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冲减了以前年度列支的0.61亿元,以及为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部门实有银行账户资金0.38亿元后相应冲减了当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和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自治区本级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国防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2012年有安排一次性支出0.35亿元的因素;交通运输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中央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由于上述科目年初预算安排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部分资金分配下达市县后体现为市县支出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2012年有安排广西旅游投资集团资本金3亿元的一次性因素;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和比2012年下降,原因与全区情况相同;住房保障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和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中央下达我区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大幅下降后相应减少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安排;国债还本付息支出比2012年下降,主要由于通过调入政府性基金等其他渠道统筹安排补充还贷资金;其他支出执行数为负数,主要由于2013年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冲减当年支出5.90亿元,以及绝大部分年初预留在该科目反映的专项资金已按其实际支出内容相应分解到相关支出科目中或者分配下达市县。按可比口径计算,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增幅均高于法定增长要求。 

  (3)总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亿元,其中:预备费和民族机动费各2.50亿元。全年共动用1.13亿元(其中:预备费动用0.84亿元,民族机动费动用0.29亿元),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尚未动用的3.8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在2014年调入后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项目支出。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中央对我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798.86亿元,完成预算的137.8%,增长0.7%。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48.84亿元,增长0.9%;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0.83亿元,增长9.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9.19亿元,下降12%,主要由于中央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后减少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543.03亿元,完成预算的151.3%,增长1.2%。其中:税收返还支出126.15亿元,增长1.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98.74亿元,增长11.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18.13亿元,下降9.5%,主要由于中央财政对我区专项转移支付减少后,自治区本级相应减少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29.19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887.65亿元,增长32.7%;上年结余收入291.1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9.09亿元;调入资金1.3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1.71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870.75亿元,增长39.2%;调出资金20.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7.48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2.95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11.23亿元,增长62%;中央补助收入49.0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5.29亿元;调入资金1.3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86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86.29亿元,增长114.4%,主要由于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后相应安排支出增加;补助市县支出91.61亿元;调出资金9.9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自治区本级留用政府债券本金。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5.09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9项基金收入合计698.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增长9.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8.02亿元,增长6.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01亿元,增长2.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46亿元,增长0.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96亿元,增长4.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98亿元,增长8.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3亿元,下降49.2%,主要由于2012年为提前半年实现全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而预拨缴费补贴资金和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不可比因素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26亿元,增长22.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26亿元,增长10.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40.52亿元,增长20.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9项基金支出合计668.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2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5.62亿元,增长23.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12亿元,增长27.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8.03亿元,增长8.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7亿元,增长19.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66亿元,增长31.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6亿元,增长3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29亿元,增长36.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96亿元,增长3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41.4亿元,增长32.3%。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30.2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23.4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5.4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4.0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84.3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59.95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5项基金收入合计156.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14.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90亿元,增长16.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57亿元,增长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33亿元,增长8.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7亿元,下降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77亿元,增长3.5%。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5项基金支出合计133.60亿元,完成预算的140.8%,增长9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49亿元,增长106.6%,主要由于2013年开始下达各市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责任分担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4亿元,增长70.6%,主要由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增加和发放标准提高,以及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和参加培训人数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3亿元,增长4.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5亿元,增长39.9%;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60亿元,增长33.7%。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23.2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25.71亿元。 

  (四)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8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3.8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下降27.7%,主要由于区直国有企业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下滑和产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减少;上年结余收入1.26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2亿元,完成预算的40.4%,下降64.3%,主要由于部分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时间较晚等因素导致当年安排的支出项目无法在年内实施完毕。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6亿元,其中:专款结转2.88亿元,净结余0.88亿元。 

  (五)2013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1.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财政运行态势总体稳健。 

  一是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并为“营改增”扩围积极做好准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13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二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健全非税收入占比情况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建立转移支付资金测算分配与非税收入占比挂钩的机制,逐步优化全区财政收入结构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33.6%,比2012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三是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尤其是认真抓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相关工作。2013年自治区本级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1.33亿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0.26亿元。同时,严格控制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并收回尚未有实质性开工的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对压减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后节约出来的资金,统筹安排用于2013年我区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等民生增支项目。四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继续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定期通报区直各预算单位和各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督促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达到了94.9%,比2012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2.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15.57亿元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95亿元,各级财政安排交通运输支出243.28亿元和节能环保资金63.48亿元,自治区财政筹措电力供应补助资金5.57亿元,支持我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推进重大战略实施。自治区财政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继续加大对桂西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加快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特色及新兴产业;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16.92亿元,进一步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亿元,集中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式。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4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负担。自治区财政落实小微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3.69亿元,扶持了约1.6万户微型企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2亿元,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调整结构、产业升级和专业化发展。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综合运用补助、奖励、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手段,累计筹措资金20多亿元,着力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切实减少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自治区财政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较第五次清理减少了40%。四是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自治区财政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重点支持全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加快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筹集重点企业用电补贴资金2.56亿元,对电解铝生产企业用电给予补贴,促进铝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实施旅游兴桂战略;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资金使用效益,引导我区服务业健康发展;安排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0.45亿元,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化解产能过剩。五是促进扩大消费和外贸发展。继续大力支持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和商贸流通业发展;积极支持边境贸易,用好用足外贸发展促进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3.财政保障民生工作更加扎实,财政支出重心向市县下移。 

  一是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拨付资金53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27%,有力推进了社保、健康、教育、强基、安居、土地整治、农补、文化、生态、通畅等十大惠民工程的实施。二是财政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民生支出达2402.19亿元,占当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了75.3%。三是有力推动各项民生事业较快发展。在教育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提质增量。2013年我区继续被财政部评为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A类省区,并再次获得中央财政教育投入综合补助奖励资金1.5亿元。在科技方面,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比达到目标要求,有效推进创新型广西建设。在财政支农方面,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围绕“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区各级财政筹措专项扶贫资金27.20亿元,切实缓解了贫困地区发展困难;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20亿元,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27万个,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自治区财政筹措就业资金7.8亿元,全面推进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筹措资金47.92亿元,支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筹措资金46.03亿元,将城市低保对象月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05元,将农村低保对象月均补助水平提高到84元,实现城乡低保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6年提高。在医疗卫生方面,筹措资金117.10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筹措资金13.0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元;筹措资金1.99亿元,重点支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监测。此外,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给予补助,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政策,支持全区1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边境地区29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40个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等。在住房保障方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投入力度,支持完成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建设任务。在文化方面,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重点保障“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资金需求。自治区财政通过新增财力安排、调整支出结构、整合部门专项资金、接受社会公益捐赠等办法筹措资金约87亿元,扎实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五是财政支出重心逐步向市县下移。2013年全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28.05亿元,占全区的比重为60.4%,同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与此对应,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全区支出的比重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支出重心逐步向市县下移。同时,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3年全面消除了全区县级基本财力缺口。 

  4.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1.05亿元统筹用于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力度,2013年底全区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2012年下降15%以上。全面清理财政对外借款,摸清我区对外借款的规模,收回借款30.3亿元。继续巩固财政专户清理成果,2013年全区共撤销各类财政专户635个,整改“以拨代支”财政专户资金38.20亿元。自治区财政继续开展资金保值增值运作,实现国库资金收益2.75亿元和财政专户利息收入8.14亿元。二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全面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专项资金,提高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2013年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比增加81.15亿元,占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同比提高了5.1个百分点,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顺利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将以往年度编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补助市县支出调整为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和优化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及时研究出台2013年自治区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自治区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探索建立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201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5.64亿元,同比增加22.83亿元,增长53.3%。五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研究印发了《广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对2012年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同时,要求2014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部编报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督促部分债务高风险地区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配合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开展对我区政府性债务情况审计工作,摸清了全区政府性债务的底数;加强土地储备融资管理,出台了我区审核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实施细则。七是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的支出科目细化至款级科目,并实现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面公开。100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98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2年部门决算。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和2012年支出情况实现公开,87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数。此外,政府购买服务、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也深入推进。 

  (六)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稳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顺利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有关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 

  总体来说,2013年全区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自治区党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监督指导和政协积极建言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区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需要继续加大财源培植工作力度;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整合资金和提高转移支付效率;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些市县和单位偿债压力较大,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区财政经济形势。 

  综合内外部因素来分析,受人口红利逐步消减、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逐渐减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外需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后一个时期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经济增长率将有所放缓。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更加明显,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将常态化。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财政支出仍将维持刚性增长势头。 

  从我区的具体情况来看,2014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错综复杂的环境。当前,我区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不少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经济长期向好趋势将进一步确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在我区考察时作出了“广西要成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重要指示,对我区发展提出了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以及中国—东盟合作进入新的“钻石十年”、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沿边开发开放进一步加快、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为我区新一轮加快发展带来一系列新的重大机遇;中央将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有利于我区争取中央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但我区经济运行中也存在内需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不少问题和风险,一些可能导致财政减收增支的因素不容忽视。“营改增”改革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范围扩大、机糖等我区主要的优势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诸多减收因素制约财政收入增长;加大教育、科技、农业和计生、文化、医疗卫生等民生投入力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促进“双核”驱动战略实施,继续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程等,都需要各级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财政支出压力巨大。因此,2014年我区财政收支矛盾仍将非常突出。 

  (二)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盘活存量,集中财力办大事;四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持方向;五是关注债务,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六是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220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0%,主要考虑:一是经济发展和价格因素促进财政收入增长。预计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0%,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仍将保持较高增长;物价涨幅预计在4%左右。二是政策性因素导致减收。中央决定2014年将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并将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三是增收亮点不多。前两年钦州中石油和北海中石化等重大项目大幅度提高了我区财政收入增长的基数,目前在建的重大项目尚不能发挥明显的财政增收效益;有色金属等传统优势产业正在进行深度的转型升级,机糖等主要的优势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低迷。总体来看,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增长10%和我区生产总值的增幅是相适应的,做到了既积极又稳妥。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1435亿元,增长9%(预计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5.4%)。增幅低于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增幅,主要是考虑到预计2014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中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增幅将低于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增幅。据此,并考虑中央补助收入等因素,当年全区公共财政总收支拟各安排3093.47亿元,收支平衡。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977.86亿元,增长11.8%。其中:增值税118.61亿元,增长20.1%,主要由于“营改增”改革自2013年8月份起实施的不可比因素影响;营业税332.88亿元,增长9.6%;企业所得税105.66亿元,增长12.6%;个人所得税31.96亿元,增长15.2%。非税收入457.14亿元,增长3.5%。其中:专项收入44.10亿元,增长8.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2亿元,下降6.8%,主要由于2013年有清缴历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不可比因素;罚没收入38.30亿元,增长0.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80亿元,增长0.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6亿元,增长16.9%;其他收入29.94亿元,增长0.7%。 

  在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058.21亿元,增长13.6%;上解中央支出3.76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调出资金1.50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719.53亿元,增长20.3%;科学技术支出41.95亿元,增长1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70亿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49亿元,增长1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70亿元,增长15.7%;农林水支出344.59亿元,增长18.6%;其他支出118.58亿元,下降13.2%,主要由于按照要求减少年初预留项目和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增幅均高于法定增长要求。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4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收支拟各安排1834.64亿元,收支平衡。在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5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6%(预计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4.1%),之所以低于全区9%的增幅,主要是考虑到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仅有70%左右来源于市县“四税”上划收入,而且2013年自治区本级非税收入中有清缴历年耕地开垦费10亿元等一次性因素。转移性收入1509.6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1392.9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4.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0亿元,调入资金4.51亿元(从偿债准备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调入3.60亿元和0.91亿元)。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252.50亿元,增长12.7%。其中:增值税39.41亿元,增长22.4%;营业税170.97亿元,增长10.7%;企业所得税29.94亿元,增长11.3%;个人所得税收入11.98亿元,增长15.1%;城市维护建设税0.20亿元,增长0.7%。非税收入72.5亿元,下降12.1%,主要是考虑到预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因为2013年的一次性因素大幅减收。其中:专项收入8.5亿元,增长8.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亿元,下降21.3%;罚没收入13亿元,下降2.6%,主要由于2013年有清理历年欠缴罚没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50亿元,下降8.3%,主要由于2013年有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其他收入3.5亿元,增长3.5%。 

  自治区本级从2014年开始改革现行预算编列方式:一是对中央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带有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于自治区本级支出的编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而不是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全额编列补助市县支出;二是对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的对市县补助资金,编列补助市县支出,而不是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全部编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此要求,2014年中央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留在自治区本级使用的80.27亿元编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的对市县补助资金241.97亿元编列补助市县支出(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3.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8.59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50.70亿元,按原口径计算(中央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0.27亿元不编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的对市县补助资金241.97亿元继续编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下类同)同比增长6.9%;转移性支出1283.94亿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3.7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48.68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调出资金1.50亿元(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支出和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重点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支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增长。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39.13亿元,扣除原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补助市县资金6.43亿元调整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的因素,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2%;教育支出79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2.6%;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9亿元,扣除原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补助市县资金13.51亿元调整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的因素,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1亿元,扣除原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补助市县资金32.94亿元调整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10亿元通过整合其他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因素,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4.4%;农林水支出19.66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3.6%。此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等其他各项支出均比2013年年初预算有所增长,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和金融支出增幅较高,主要由于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投入力度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预备费与2013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他支出较2013年年初预算下降,主要由于按照要求减少年初预留项目。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增幅均高于法定增长要求。 

  (2)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自治区安排补助市县支出1248.68亿元,增长22.4%。一是返还性支出128.41亿元,增长1.8%。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778.77亿元,增长15.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12.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7亿元,增长13.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3.78亿元,增长33.2%。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41.50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同比下降3.9%,主要由于中央清理和归并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后减少了对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本级相应减少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拟安排1333.1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安排974.17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9.7%;中央补助收入19.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7.48亿元;调入资金1.50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078.49亿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增长10.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4.65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拟安排208.3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安排118.8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6.8%;中央补助收入19.9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5.09亿元;调入资金1.50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167.37亿元,按原口径计算(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市县资金继续编入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2013年年初预算增长16.8%,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00.6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66.6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9项基金收入合计拟安排768.94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0.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1.96亿元,增长9.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28亿元,增长5.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2.25亿元,增长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39亿元,增长7.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35亿元,增长7.5%;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亿元,增长21.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90亿元,增长5.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92亿元,增长16.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2.54亿元,增长15.7%。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9项基金支出合计拟安排749.94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1.45亿元,增长15.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63亿元,增长18.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24亿元,增长11.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13亿元,增长12.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3亿元,增长7.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亿元,增长8.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28亿元,增长6.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6亿元,增长20.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49.72亿元,增长5.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1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42.4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5.9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8.0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98.01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72.77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3.81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5项基金收入合计拟安排170.74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8.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8.64亿元,增长8.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02亿元,增长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4亿元,增长14.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1亿元,增长11.6%;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83亿元,增长7.6%。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5项基金支出合计拟安排174.23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30.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0.09亿元,增长31.8%,主要由于按规定下达补助各市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责任分担资金将大幅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6亿元,增长11.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49亿元,增长17.0%;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4亿元,增长14.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75亿元,增长25.5%。收支相抵,当年收不抵支3.4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22.21亿元。 

  (六)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拟安排7.63亿元,其中:当年组织收入3.86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下降16.6%,主要由于2013年有清缴历年欠缴利润收入1.07亿元和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等不可比因素;上年结余收入3.76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拟安排7.63亿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2亿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增长43.2%,主要由于上年结余收入3.76亿元全额编入当年支出预算;转移性支出0.91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后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分离办社会职能补助等项目支出。在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8亿元;农林水支出0.0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9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设立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5亿元;其他支出0.5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促进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积极统筹资金,促进实施工业强桂战略,集中力量扶持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夯实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以新的经营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促进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二是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尤其是要继续坚持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多渠道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能源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压减用于零星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领域经营性项目的政府投资,增加市政基础设施、水利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加强桂西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支持与东盟、粤港澳台、西南、中南地区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加大对贫困和发展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尤其是要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和大力支持精准扶贫,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探索资金竞争性分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等做法,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确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促进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研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等相关财税措施,支持建立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五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和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六是不断夯实财政发展基础。依法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基础,继续深化财政收入征缴改革,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并逐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研究分析,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可用财力水平。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和完善财税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认真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改革。在中央进一步理顺与地方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后,合理划分自治区与市县的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健全自治区和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率。继续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并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是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并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配套政策进行清理整合,不合理的予以取消。三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科目、会计处理等具体政策,结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四是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强化财政部门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计划控制;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并将存量债务中的或有债务纳入监控范围,实现全面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情况,并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切实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五是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原则上用于削减财政赤字、化解政府性债务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削减支出来弥补。此外,逐步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并在财政部的统一组织下继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政府预算管理覆盖政府的全部公共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健全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库,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并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积极推进市县向本级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工作。二是有序推进重点支出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确保有关事业发展正常投入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的推进部分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清理规范工作,切实避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做法。三是完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在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督促和指导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对预算执行偏慢的部门原则上不予办理追加,并相应核减预算安排额度。四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探索推进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五是深入推进法制财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规范理财意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具体规定向同级人大报告或备案有关方面的情况。六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继续严控部门预算支出水平,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完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增强部门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规范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部门预算规范性及约束力;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此外,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强化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已经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原则上要在本级人大批准预算后75日内细化和下达预算,超过90日仍未细化下达导致无法执行预算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调剂用于其他支出或平衡预算。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及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出台党政机关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式;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点向亟需的农业、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预算追加办理。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尽可能减少支出预算追加事项。五是切实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的规定,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资金和结转使用一年及以上的结转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形成的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结转资金,其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全部收回总预算。对连续两年及以上预算执行率不到80%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在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将其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确实无法执行的,将其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核减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额度。二是及时收回“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对本级预算安排形成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在预算安排的第二年1月份启动全面清理工作,全部收回总预算。三是盘活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对已经拨入财政专户的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合理有序消化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尽早发挥财政专户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国库资金和往来款管理。定期对财政暂付款、暂存款以及现行财政对外借款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压缩财政暂付款和暂存款规模,并严禁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加强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稳步推进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同时,加大力度清理和控制部门暂付款,并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五是减少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沉淀。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形成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对于预算难以执行或执行缓慢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到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对明确分年实施的项目,按实施进度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 

  (六)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积极稳妥地逐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重点是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财政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力度;推进自治区以下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全区所有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预算信息。同时,切实加强预算信息公开的应急管理,有效防止预算信息公开可能诱发的不确定因素发生。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圆满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与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把我区建设成为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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