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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3-08-09 16: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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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4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05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72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2亿元。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2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7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51亿元)已列入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草案,并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支持中小银行发展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2亿元已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并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5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3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21亿元)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同时,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批准后,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需要调整202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第二次调整,编制了本方案(草案)。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49亿元,除已列入年初预算的623亿元和已调整预算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2亿元外,此次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54亿元,其中,政府外贷额度43.61亿元、可用于发行新增政府债券的额度510.39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额度89.39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421亿元)。

(一)政府外贷额度43.61亿元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外贷预计使用规模为43.61亿元,其中,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37.52亿元,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等外国政府贷款6.09亿元。建议自治区本级留用21.27亿元、转贷市县22.34亿元。

(二)新增政府债券额度510.39亿元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要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其中政府专项债券要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项目清单。

根据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债务风险状况、项目储备情况及项目建设需求等因素综合测算,建议自治区本级留用82.32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34.99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7.33亿元;建议转贷市县428.07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4.4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73.67亿元。

二、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执行中,根据相关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上缴情况,将202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减6.74亿元,同步调减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4亿元,确保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3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33亿元,反映自治区发行的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和财政部转贷的政府外贷收入,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9.39亿元,列“10504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科目;财政部转贷我区的向外国政府借款6.09亿元,列“105040102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收入”科目;财政部转贷我区的向国际组织借款37.52亿元,列“1050401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科目。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3亿元。

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3亿元,其中,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6亿元,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76.74亿元。

(1)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6亿元。

一是安排全区监狱布局调整、信息化建设、“三供一业”项目0.5亿元,列“2040706狱政设施建设”科目。

二是安排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土地平整项目0.32亿元,列“2040806所政设施建设”科目。

三是安排教育考试命题场所建设项目0.8亿元,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

四是安排教育领域基础能力提升等项目9.05亿元,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

五是安排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建设项目2.05亿元,其中,西校区一期工程项目0.77亿元、西校区二期工程项目1.28亿元,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

六是安排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外贷项目)0.04亿元,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科目。

七是安排学青会项目6.12亿元,列“2070307体育场馆”科目。

八是安排公立医院建设项目4.19亿元,其中,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项目2.86亿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设备购置项目1.2亿元、自治区江滨医院大型C臂机购置项目0.13亿元,列“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

九是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项目0.67亿元,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十是安排乡村振兴项目3亿元,列“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十一是安排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示范项目(外贷项目)1.74亿元,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十二是安排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外贷项目)19.46亿元,列“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

十三是安排《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0.9亿元,其中,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0.3亿元、北海港铁山港区1万至3万吨级锚地工程项目0.3亿元、北海港铁山港区5万至10万吨级锚地工程项目0.2亿元、钦州港1号至12号外锚地建设工程项目0.1亿元,列“2140123航道维护”科目。

十四是安排南宁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6.6亿元,列“2140304机场建设”科目。

十五是安排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智慧监管服务工程项目0.3亿元,列“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十六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财政补助项目0.09亿元,列“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科目。

十七是安排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项目0.4亿元,列“2240204消防应急救援”科目。

十八是安排广西区域合作发展促进投资贷款(第一批次,外贷项目)0.03亿元,列“2299999其他支出”科目。

(2)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76.74亿元。

转贷各市县支出76.74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其中,转贷有关市县一般债券54.4亿元,列“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转贷有关市县外国政府借款6.05亿元,列“2301102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支出”科目;转贷有关市县国际组织借款16.29亿元,列“23011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1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增加“专项债务收入”421亿元,反映自治区发行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其中,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9.75亿元,列“105040232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科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411.25亿元,列“10504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科目。

2.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1亿元。

(1)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33亿元。

一是安排政府收费公路建设资金9.63亿元,列“2147101公路建设”科目。

二是安排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7.7亿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2)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373.67亿元。

转贷各市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73.67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其中,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转贷支出0.12亿元,列“2301132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373.55亿元,列“23011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74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调减6.74亿元。其中,调减钢铁企业利润收入4.15亿元,调减运输企业利润收入0.18亿元,调减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1.24亿元,调减农林牧渔企业利润收入0.09亿元,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0.13亿元,调减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0.95亿元。

2.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74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减少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亿元,列“2230199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科目;减少安排金融企业资本性支出1.5亿元,列“2230208金融企业资本性支出”科目;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动预留经费1.24亿元,列“2239999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

四、调整后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075.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075.07亿元,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均增加133亿元,增长2.69%,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收入。

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1113.69亿元,比预算数增加133亿元,增长13.5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132.15亿元,比预算数增加56.26亿元,增长5.23%。

3.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调整为3942.92亿元,比预算数增加76.74亿元,增长1.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736.95亿元,总支出为1736.95亿元,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次预算调整数(以下简称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均增加421亿元,增长31.99%,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收入。

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1579.3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增加421亿元,增长36.3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08.4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增加47.33亿元,增长18.13%。

3.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428.5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增加373.67亿元,增长35.4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36.34亿元,总支出为36.34亿元,比预算数均减少6.74亿元,减少15.64%,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

1.利润收入。

利润收入调整为27亿元,比预算数减少5.79亿元,减少17.66%。

2.股利、股息收入。

股利、股息收入调整为0.51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95亿元,减少64.9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23.01亿元,比预算数减少6.74亿元,减少22.65% 。

五、我区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情况

(一)全区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143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05.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227.8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227.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84.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43.82亿元。

截至2023年6月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0417.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838.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79.51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976.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6.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30.1亿元。全区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3年举借债务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分析。

当前,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固,主体税种增长乏力,剔除2022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大幅拉低2022年基数因素,2023年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5%,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14.6%,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形势仍然严峻。当前统筹大量财力用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支持工业振兴、平陆运河建设等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部署,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发行政府债券举债融资和承接财政部转贷的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使用的合法融资渠道。2015—2022年,在中央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控制下,我区已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065.12亿元,并承接财政部转贷的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160.81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农村公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公立高校、公立医院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我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我区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财政部核定的政府法定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2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的还本支出分别为811.44亿元、177.84亿元,利息支出分别为333.21亿元、97.96亿元,政府债券本息均按时偿付,未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安排偿付。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独特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我区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能够保障我区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情况。

本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下达后设立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目前我区正在组织对2021—2022年发行的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开展绩效抽评工作。同时,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部署,通过系统监测手段,对项目运营实施监测,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六、实施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后,一是于2023年8月组织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并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到市县。二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收入缴库等明细信息,对未及时缴库行为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企业按时足额缴库。

附件:1.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3年自治区本级第二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3.202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4.2023年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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