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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9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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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自治区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九)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行政类单位2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益一类单位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益二类单位6个:广西工商学校、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预算单位名单列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67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类

167003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类

167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研究所

公益一类

167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

167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

167010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公益一类

167011

广西工商学校

公益二类

167012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公益二类

167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

167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公益一类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16,91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443.0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15.64万元,增长36.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17.4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82.85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学院建设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0.0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700.04万元,增长1335.72%,主要原因是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新增政府性债券20,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649.3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3.15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积极适应市场化改革,努力开拓检验检测市场业务。

5.经营收入36,498.51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78.19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直属各技术机构积极面对挑战,主动调整思路,提升经营能力,不断拓展检验检测市场业务。

6.其他收入1,706.9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非本级财政拨款、? 利息收入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30.68万元,增长119.89%,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3.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75.61万元,下降83.9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率逐步提高。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16,916.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505.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954.85万元,增长30.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5,218.36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946.93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4,271.4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525.08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类)11,522.6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11,522.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31.32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增加教育方面投入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166.16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8.3万元,下降66.40%,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研究与开发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52.43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13.32万元、抚恤24.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6.48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五险一金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679.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18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1,166.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7.41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公积金增加。

其他支出(类)20,10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700.04万元,增长1335.72%,主要原因是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新增政府性债券20,000万元。

2.基本支出15,679.2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3.2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等因素减少。

3.项目支出60,678.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442.49万元,增长58.69%,主要原因是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新增政府性债券20,000万元。

4.结余分配3,157.8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65.72万元,下降28.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结余比上年度结余减少,可分配的法定提取职工福利及事业基金相应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2,253.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80.18万元,增长2965.42%,主要原因是广西工商学校和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亚行贷款补助资金结转。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81.4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49.26万元,增长4.34%。其中:基本支出15,545.58万元,项目支出38,535.83万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7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8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582.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0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和中央专项经费追加等。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526.28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宏观管理465.28万元、商标管理61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478.6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433.7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4.01万元、机关服务543.4万元、市场主体管理186.59万元、市场秩序执法395.62万元、信息化建设3,207.11万元、质量基础6,027.63万元、质量安全监管9,145.48万元、食品安全监管5,127.13万元、事业运行3,557.90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00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050.72元,支出决算为10,8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资金因建设进度等因素结转至下年使用。主要用于职业教育10,830.92万元,其中:中专职业教育10,830.92万元;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应用研究166.15万元,其中:机构运行166.15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0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64.5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86.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3.72万元;抚恤-死亡抚恤24.12万元;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1.39万元,支出决算为61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57.2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0.65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5.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2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开支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3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100.0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700.04万元,增长1335.72%。主要原因是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新增政府性债券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700.04万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0.04万元,为当年追加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新增政府性债券。

资本性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0.04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8%,比2020年增加30.8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东盟中心更新购置业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4.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一致,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也未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4.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1.12万元,比上年增加41.12万元,原因是东盟中心根据业务需要购置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比上年减少13.81元,下降4.5%,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1.34万元,平均每辆0.7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4%,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往来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8次,人次100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86万元,比2020年增加58.68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8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2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7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0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6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39.0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0.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3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设备等检验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7,388.14万元,占部门决算支出总额的96.31%。共组织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建设、综合管理及运行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运维经费等4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执行情况比较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局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44.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情况比较理想,均能有效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绩效目标编制未区分逐条设置以及单独赋分;二是项目指标得分设置不合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规范设置履职效益指标。

2.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5.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7.价格监督检查(项):反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8.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9.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1.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