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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6-05-07 12: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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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财政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2.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3.承担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8.负责管理和监督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厅共有直属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本级。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局、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财政厅政策研究室、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厅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处(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企业处、商粮贸处、国际金融合作处、地方金融处、会计管理处、法规税政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自治区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局、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含机关工会)、纪检监察室共26个职能处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厅人员编制总数为458人,其中行政编制229人,事业编制19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9人,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88人,其中行政在职207人,事业在职18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158人(其中离休6人)。具体情况如下: 

  1.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2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38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1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离退休人员165人(其中离休6人)。 

  2.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事业编制1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3.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4.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局。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4人。 

  5.广西财政厅政策研究室。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6.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 

  7.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 

  8.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7人,退休人员7人。 

  9.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局。事业编制4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0人。 

  10.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事业编制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2人。 

  11.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4人。 

  12.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数6人。 

  13.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14.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1人。 

  15.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人。 

    

  第二部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1,396.53万元,同比减少204.16万元,同比降低1.76%。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493.83万元,同比减少86.08万元,同比降低0.81% 

  上年结余收入882.7万元,同比减少138.08万元,下降13.5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217万元,同比减少151.42万元,下降41.1%;其他结转665.7万元,同比增加13.34万元,增长2.04%。代售考试用教材收入20万元。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11,3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7%,同比增加548.92万元,增长13.28%;项目支出6,71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3%,同比减少753.07万元,降低10.0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0,84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15%,同比增加460.91万元,增长4.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9%,同比减少800.51万元,降低97.34%;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1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4%,同比增加58.59万元,增长38.6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1%,同比增加76.85万元,增长31.5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68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7%,同比增加548.93万元,增长13.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81.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24%,同比增加1,316.44万元,增长63.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5.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78%,同比减少106.64万元,降低11.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4.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8%,同比减少660.88万元,降低56.2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7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3%,同比减少753.08万元,降低10.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8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95.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2.2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77% 

  其他资本性支出132.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8%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9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83万元,项目支出581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40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6.8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和14个厅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机关服务246.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改革业务229.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财政国库业务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财政监察355.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44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财政委托业务16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事业运行1,77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74万元,项目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14个厅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65.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22.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87.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20.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厅机关和14个厅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7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37万元。  

  (二)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71万元,比2015年预算343.66万元减少187.95万元,同比下降54.69%。“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8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一是随同财政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25人次;二是为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科学的评价方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拟组织全区财政系统25人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举办一期财政绩效管理培训班。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39.34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下降14.73%,主要是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31.37万元,同比减少181.15万元,下降85.24%,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财政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不编制公务用车预算,预算费用是厅属事业单位9辆车,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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