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预〔2018〕207号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高等学校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公立医院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项目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高等学校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公立医院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项目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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