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库〔2018〕116号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我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6〕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组建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负责承销2019—2021年我区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二、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将分年度分批次开展。债券发行规模将通过各批次债券发行文件予以明确。
三、申请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四、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各金融机构自愿申请,按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债券意愿承销比例、2017年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净资本状况等。
五、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填写《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加盖申请机构或授权机构公章。申请表和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2月29日前报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
六、联系方式
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邮编:530021
联系人:洪菁旭
联系电话:0771—5302185
传真电话:0771—5302185
附件:2019—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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